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共青团工作在院党委、行政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拓展,主动加强自身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发展,不断提升共青团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四”红旗分团委、单项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最佳团日活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单项先进分团委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按照《学生手册》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2、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当前形势及学院中心工作,题材鲜明,形
3、活动参与面广。团支部所有成员自觉参与主题活动。
4、活动具有新颖性。活动内容和形式能推陈出新,体现广大共青团工作的创新。
5、活动组织严密。活动有计划,组织严密,有总结,宣传到位,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学习和知识运用能力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本学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各类实践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4、工作认真、积极、富有朝气和开拓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起骨干作用,在工作中成绩突出,切实起到带头作用。
5、与同学保持广泛联系,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为同学服务热情,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6、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热爱本社团,积极参与社团工作,认真完成团委及社联布置的各项任务。
3、按时出席负责人会议,并积极发表自己对社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任职期间,广泛吸纳会员,活动正常,并有一定的影响力,同学反映良好。
6、参评社团干部的成绩要求在全班中上水平,本学年无重修科目。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服从组织领导,组织纪律性强,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没
有无故缺席现象,无旷课,无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4、有集体荣誉感,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在社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对社团有突出贡献)。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按照《学生手册》第六章中有关规定进行。
(二)最佳团日活动的评选由团支部申报,分团委推荐,院团委组织评选、审定。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校区学生会民主评议提名,分团委考察、推荐,院学生会审核,团委审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评选,由院学生会民主评议提名,团委审定。
(五)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由社团推荐,社联考核,团委审定。
(六)拟评为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表彰前公示三天。
对被评选为“五·四”红旗分团委、单项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最佳团日活动的集体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对被评选为院优秀团员、院优秀团干、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一)各单位应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对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勤奋、进取、创新的时代精神教育,大力宣传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本次评优工作。
(二)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三)“五·四”红旗分团委、单项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最佳团日活动的申报应附详细的文字材料和相关图片。
2、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先进分团委申报表
3、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5、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最佳团日活动申报表
6、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7、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会干部推荐表
8、钟山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社团干部推荐表
1、“五·四”红旗分团委、单项先进分团委(素质拓展、职业技能训练、团员教育、团组织建设)
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2个,不足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1个,学生公寓1个。
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2个,不足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1个,学生公寓1个。
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推荐3个,其它分团委各推荐1—2个。
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团员原则上按支部总数每支部推荐1—2名(团支部团员数不足30人的推荐1名,超过30人的推荐2人),由各分团委自行表彰。
院优秀团员从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团员中按20%比例产生。
二级学院院、校区优秀团干部,原则上每个团支部1名,由各分团委自行表彰。
二级学院院、校区优秀学生会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由各分团委自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