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年的共青团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2个,各分团委自行申报参评(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素质拓展、校园文化、组织建设)。
(二)“先进分团委”:4个,各分团委自行申报参评(思想引领、成长服务、素质拓展、校园文化、组织建设)。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9个,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2个,不足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1个。
(四)“先进团支部”:9个,学生总人数超过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2个,不足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1个。
(五)“优秀团日活动”:9个,1000人以上的二级学院推荐2个,不足1000人的二级学院推荐1个。
(六)“优秀学生社团”:5个,由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组织评选,依据各学生社团2018-2019学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参与学院大型文化活动情况,在全院学生社团中择优选拔。
(七)“优秀共青团员”:40人,二级学院按团支部数20%的比例推荐学生。
(八)“优秀共青团干部”:12人,二级学院按团支部数6%的比例推荐学生。
(九)“优秀学生会干部”:26人,二级学院按学生总数5‰的比例推荐学生。
(十)“优秀社团干部”:10人,由院社团联合会和各社团推荐,院团委组织评选。
(十一)“社团先进个人”:15人,由院社团联合会和社团推荐,院团委组织评选。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学生广泛参与“青年大学习”,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扎实做好思想引领。
2.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扎实完成“智慧团建”工作,落实推优入党制度,有力抓好组织建设。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建设,做好“口袋校园”PU平台的使用,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全面做好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4.分团委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民主团结,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本单位具有较好的影响。
1.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支部团员参与“青年大学习”。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做好“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
3.支部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工作任务,积极利用“智慧团建”平台、“口袋校园”PU平台开展工作。
4.支部所在班级学风、班风良好,到课率达95%以上,自习出勤率达90%以上,所在团支部学生无行政处分。
5.团日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有特色,在学院内或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每月至少1次,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月至少1次,活动有相关图文记载。
2.活动围绕最新政治形势,体现共青团工作特色,弘扬时代主旋律,能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社会实践教育功能、榜样激励教育功能和文化素质教育功能。
5.活动立足支部实际,组织严密,有计划,有总结,有宣传,有实效。
1.学生社团无违反法律或学院的规章制度现象,有完善的社团《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健全。社团运行良好,能按时换届,内部团结,社团决策公开、合理,社团负责人没有受过处分。
2.学生社团正常开展活动满 6 个月以上,广泛开展层次高、影响广、效果好的活动,并做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完整化。
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资料完整、档案分类明确,并能及时在学院宣传阵地上发布活动信息,活动受到社团成员一致好评。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各项活动,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2.学生团干部应品学兼优,无不及格科目,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担任团学干部至少一个学期,热爱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引领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号召力。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无行政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迟到、旷课、早退行为,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3.担任学生会干部至少一个学期,工作认真、积极,富有开拓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强,能起骨干作用,在工作中成绩突出,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作风优异,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5.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引领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号召力。
6.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实践活动,一学年至少完成志愿服务活动30小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无行政处分。
2.热爱本社团,积极参与社团工作,认真完成团委及社联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出席负责人会议,并积极发表自己对社团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任职期间,广泛吸纳会员,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学生反映良好。
4.品学兼优,无迟到、旷课、早退行为,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无不及格课程。
5.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实践活动,一学年至少完成志愿服务活动30小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无行政处分。
2.学习目的明确,无迟到、旷课、早退行为,学习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
3.服从组织领导,组织纪律性强,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有
集体荣誉感,没有无故缺席现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实践活动,一学年至少完成志愿服务活动30小时。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严格把关,不搞平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工作成绩突出的支部和个人推荐上来。
(二)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优秀社团的申报应附详细的文字图片材料,各单位要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集体项目组织答辩评审会,择优推荐。
(三)申报表填写要做到准确、客观,所附事迹材料真实、具体(标题三号黑体加粗,正文四号仿宋,单倍行距),一经发现抄袭,立即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四)请各单位于5月9日12:00前提交“五四评优报告”,将五四评优汇总材料报送团委,最终结果由院团委评议、审定、公示。
对被评选为五四红旗分团委、先进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日活动、优秀社团的集体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对被评选为院优秀共青团员、院优秀共青团干部、院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社团干部、社团先进个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11、钟山学院2019年“优秀社团先进个人”申报表